关于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招生宣传及收费工作的声明
来源: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近期,我院发现个别社会人员或校外培训机构以“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罗老师、梁老师、黄老师、林老师、黎老师、李老师”、“东莞理工学院某师兄或某师姐”以及“其他某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及微信向今年报读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的学生和家长散布我院学费缴费系统崩溃可申请退费、学生入读后无法使用校园资源、学生无法享有参加校园活动的权利以及学生住宿环境恶劣等不实信息。

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及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现对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的招生宣传和收费工作声明如下:

1.我院并未发布学费缴费系统运行异常的通知,也未安排任何老师及高年级学生主动联系报读学生及家长告知缴费系统运行情况或发送影响学生正常入读的信息。如学生和家长近期收到相关人员以东莞理工学院某老师、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某老师以及东莞理工学院某师兄或某师姐的名义来电散布上述信息,均非我院官方行为,敬请大家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2.报读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的学生在读期间具备使用东莞理工学院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校园资源的权利,可正常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园活动。由于学校校内宿舍资源有限,学生通过我院推荐的第三方物业公司在校外公寓住宿,住宿环境安全、整洁、舒适,生活便利。

3.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今年的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时间在我院向报读学生发送的《2025级新生入学须知》中已作详细说明。报读学生和家长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utjjxy)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人员或《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的相关老师了解具体情况,切勿轻易相信陌生来电宣传或解释项目相关内容,如由此造成损失,我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散布不实信息伤害我院名誉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予以强烈谴责,并正告侵权主体,请立即停止所有针对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本科创新培养班”不实、违法和侵权信息的散布,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消除对我院该项目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所有诋毁我院信誉的行为,我院将依法保留诉讼的权利。

我院招生监督与投诉电话:0769-22265829;0769-23102613。

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8月15日

(资料来源:继续教育管理中心;一审:左哲;二审;刘伟;三审:潘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