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定》〔继教(2020)28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招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单位。
一、招募对象及数量
我校拟招募5家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具有相关法人资格办学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我校的合作办学单位。
二、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及办学许可证;
2.可使用教学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
3.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50万元;
4.至少配备2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一般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至少配备2名以上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或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6.有健全的教务、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
三、招募流程
1.递交《关于设置校外教学点的申请报告》
2.递交《致东莞理工学院关于设置校外教学点的函》
3.递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4.递交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办学场地证明文件、教学点设备资金证明、教学管理人员学历职称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在2021年6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371715134@QQ.com邮箱。
五、联系人:宁老师,办公电话:0769-22680750、13688969612。
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