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考勤考核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一、考勤、考核对象
继续教育党总支全体师生共产党员。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一)考勤、考核内容
继续教育党总支全体师生共产党员参加党的会议、组织生活、组织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二)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依据 “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一)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二)考勤的方式、方法
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
2、党员请假一天或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或两次活动以上由总支书记批准。
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
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记录。
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1、支部将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支部会议公布。
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将在总支予以推广。
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
(一)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总支将予以表彰。
(二)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
(三)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