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 同意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届480名学生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如对学位授予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历教育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7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0769—22626793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