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计划安排,现将2025年下半年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考试(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部通过自学考试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毕业预测结果为“仅剩毕业论文未通过”者方可报名。存在未参加考试的理论课程或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撰写毕业论文的条件。
生成“毕业预测结果”操作步骤:打开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依次点击“考生入口”—>“毕业管理”—>“毕业预测”,生成“毕业预测结果” 并截图保存。
毕业专业选择“120201K工商管理”—>建设主考学校选择“708华南师范大学”—>课程组选择“120201K94商务管理”—>承办主考学校选择“569东莞理工学院”。
毕业专业选择“120703质量管理工程”—>承办主考学校选择“569东莞理工学院”。
二、报名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 | 课程组 | 人数 | 备注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商务管理 | 50 | |
120703 | 质量管理工程 | 50 |
三、报名安排
时间 | 内容 |
7月7日至10日 | 考生登录报考平台(网址:https://jsj.top/f/Bqtu2A)进行毕业论文报考;(需上传毕业预测结果) |
7月11日前 |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通知。 |
7月11日至14日 |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东莞理工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cwcsf.dgut.edu.cn/xysf/),缴交毕业论文考试费。 |
7月15日至10月15日 | 毕业论文撰写。 |
10月16日至20日 | 毕业论文提交。 |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考试费: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270元。缴费流程详见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缴费后请到菜单栏“交易查询”--“已交费信息”查看缴费状态,“已缴费”即报考成功,截止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2.毕业论文撰写培训费(不含考试费):1000元/人。以考生自愿参加为原则,考生可在报名毕业论文时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班。毕业论文撰写培训班招生简章详见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班(毕业论文撰写)招生简章(2025年)》。
不参加毕业论文撰写培训班的考生,需自行寻找相关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并附上指导老师相关资质证明,学院不承担任何指导义务。
五、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要求,考生应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紧密联系实际,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或代写,论文所引用资料的出处须一一注明。
2.毕业论文字数要求:5000~8000左右,参考文献应在8篇(含)以上。
3.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及装订要求等必须严格按照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及模板》的要求完成。
4.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进行查重检测,且正文内容查重检测重复率不高于35%。
六、论文提交流程
(一)参加培训班的考生:完成缴费后务必于2025年7月15—17日期间实名加入培训班QQ群(群号:481141415)。论文写作将分配指导老师进行全过程培训指导,由学校统一提供免费查重服务(两次),培训进度及相关安排以QQ群通知为准。非报班考生请勿申请加群!
(二)不参加培训班的考生:缴交考试费后,考生自拟论文题目,自行寻找相关指导老师进行指导,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自费查重并出具维普论文检测查重报告。
不参加培训班的考生需在2025年10月16—20日期间同时提交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具体材料为:
1.定稿毕业论文。(按附件3格式要求)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出具的“查重简洁报告”“全文对照报告”,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5%。
3.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相关资质证明(可提供相近专业的)。
上述材料纸质版,选择顺丰普通快递邮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七号楼三楼7306,黄老师收,联系电话0769-22680751。
上述材料电子版,逐一形成PDF格式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47517594@qq.com)。邮件主题和材料文件命名为: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
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不予修改。论文材料不完整、格式不正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直接视为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七、成绩评定及查询
(一)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二)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5年12月中上旬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成绩。
八、答辩及学位申请
毕业论文考核通过的考生,如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相关条件,请留意学院官网发布的答辩及学位申请通知,在办理本科毕业后半年内提交学位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通过毕业论文的审查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详见《东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网址:https://cjy.dgut.edu.cn/info/1439/7699.htm)。
九、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黄老师0769-22680751
2.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七号楼三楼7306办公室
东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撰稿:黄锶敏,初审:莫灼英,二审:宁靓,三审: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