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自考本科毕业生: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毕业论文答辩及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申请对象
2025年12月申请毕业的本科生(详见附件1)。
二、毕业论文审查
自考本科生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均需要通过毕业论文的审查。
(一)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论文终稿Word版和PDF版,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原文】命名(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
2.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确认书)PDF版,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开题报告】命名(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3.原文对照查重报告PDF版,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查重报告】(要求用维普系统查重)。
(二)提交方式
请在3月19--22日,复制以下链接,在浏览器打开:https://jsj.top/f/mhZRI2(因需要上传文件,建议使用电脑操作)登录后输入本人姓名进入填写,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自己可查看提交内容,如有误请在开放时间内自行修改)。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责任后果自负。
(三)审查流程
3月23日至4月26日,我院将组织评审老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至多进行三轮审查。
审查时间安排:
1.第一次审查:3月23--29日;
2.第二次审查:4月6--12日;
3.第三次审查:4月20--26日。
若第一次审查不合格的,我院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学生,学生修改后按照邮件指定路径提交我院。我院将对一审不合格学生修改后的论文进行二审,若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我院给予第二次修改机会,反馈路径同一审。我院将对二审不合格学生修改后的论文进行三审,若第三次审查仍不合格,将不再给予修改机会,该论文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四)审查说明
每一轮审查修改意见及最终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学生(请各相关学生在此期间必须关注来自1975868591@qq.com的邮件信息)。提交毕业论文审查的相关学生请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配合,注意及时接听我院电话:0769-22680751。
三、毕业论文答辩
通过毕业论文审查的学生,我院将在5月中旬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工作流程:
(一)5月8日前学院官网公布答辩名单及安排。
(二)5月17日(暂定)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后毕业论文修改,审查。
(四)5月底学院官网公布答辩结果。
四、学士学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仅限2025年12月申请毕业的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
3.已完成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相应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其相关知识,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4.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审查和答辩;
(二)申请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6月1-5日9:00-11:30、14:30-17:30。
2.提交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正社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七号楼三楼7306办公室。
如通过快递提交的,请通过顺丰标准快递寄到以上地址,联系人:王老师,0769-22680751。
3.提交材料清单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附件4)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1:1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上姓名拼音)。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1:1复印,黑白、彩色不限)。
(4)考生信息简表一份(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5)承诺书一份(附件5,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签字)。
(6)根据学历学位获得者共享使用学历注册的电子照片要求,学位证书的个人相片须与本科毕业证书的个人相片一致,考生无需提供纸质版相片,将由学校从省自考系统下载后打印到学位证书上。。
请相关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学位申请,我院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五、学位授予与领取证书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预计在2026年7月颁发,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领取时间以学院官网最终通知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本批次授予学位的考生论文预计将于2026年7-9月提交至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届时若需补充提交论文抽检相关材料,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配合。若因不按时补交所需材料,造成学位相关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2.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3号)文件精神,成人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本批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作放弃学士学位,我院后续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0日
(撰稿:王明甄,初审:莫灼英,二审:宁靓,三审: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