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本科,2021级专科、专升本层次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东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莞工〔2023〕62号)相关规定,未正常毕业而超过学籍有效期的学生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学籍将被清退。2018级本科,2021级专科、专升本层次学生的学籍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月31日。因此,2018级本科,2021级专科、专升本层次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方能取得毕业证书。请该部分学生(名单见附件)于2025年4月30日前联系我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补考或重修,抓紧完成剩余课程的修读,以便顺利取得毕业证书。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69-22696582
特此通知。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年限即将到期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
(撰稿:陈伟庭,一审:韩盛定,二审:宁靓,三审: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