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为了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结合我院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内容详见《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三)学籍异动成绩管理
一、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转学(外校转入)、转班、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退学、留级等。
二、学生学籍发生休学、转学(转出学校)、转班、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和退学等变动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须把学生学籍变动前的成绩数据进行归档备案。
三、学生复学、转学(外校转入)、转班、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后,成绩以新班级的教学计划为准,学生须对照新班级的教学计划,未修的课程应及时到教务办办理补修手续;从外校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原修读课程的成绩单,才能进行成绩认定,已修及格的课程与新教学计划相同可申请免修(免考),未修课程须办补修手续。
四、留级学生原则上各门课程都应重修,原已及格课程可申请免修。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需重修的课程已不再开设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为学生指定内容相近、教学要求相当且该生以前未修的课程进行修读,学生重修的课程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载。
五、退学学生如再次参加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已修及格的课程与新教学计划相同的,可申请免修(免考)。
(四)成绩查询及试卷复查
六、成绩查询
学生成绩可通过下列途径查询:①、开学后向所在班班主任查询;②、登陆成教网(/ cjsw/index.asp)输入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成教网成绩更新时间:课程考试成绩在学期结束后两周内;补考成绩在补考考试两周后。
学生如遗失密码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到教务办(7204室)查询,若有疑问,请致电0769-22696582。
七、试卷复查
1、每学期结束后,学生应主动上网查询自己的各科成绩,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并希望复查试卷者,可在开学10天内凭本人学生证向教务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成绩复查/更正申请表》。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计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
3、根据学生的申请,教务办组织相关课程的教师,参照原任课教师考前所交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打分。
4、教务办审核、汇总复查情况,经汇总报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审批后,公布复查结果同时对有问题的学生成绩予以更正。自接受学生复查试卷申请,到通知学生本人复查结果,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因任课教师的原因造成学生成绩有误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按有关规定对原任课教师作出相应处理。
6、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五)成绩证明
学生因工作、求职就业、继续学习深造、出国等原因需要出具成绩证明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教务管理办公室只负责出具中文版成绩证明。
(六)附则
本细则从2011年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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